摩托男醉驾大闹加油站 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

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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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岁的王某今年2月醉驾被拘,4月份刚刑满释放,11月28日,又因醉酒驾车被晋江警方逮住。不到1年时间里2次醉驾的王某,近日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警方对王某作出了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的处罚决定。

  11月28日晚,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男子骑摩托车从石狮方向驶至罗山街道某加油站,在该加油站加完油后,大吵大闹,不愿离去。到场的民警发现,闹事男子满身酒气,将其带去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208.95mg/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于是送其前往医院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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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警方发现这是王某今年内第二次醉驾。此前,王某因醉驾摩托车于2月7日被晋江法院判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小编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意识要加强、莫要存有侥幸心理、避免特权思想作祟。

  面对民警交通违法,交警铁面无私处罚对方,被查警察随后将此上传微博,称赞交警执法铁面无私,一身正气。近日,网友纷纷热议“铁面交警”。昨日记者采访了这位一直在执法中铁面无私,出了名的“一根筋”的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民警任钦宝。

  一条微博引发网友关注

  12月6日16:04,网名“66哥”的历城公安分局山大路派出所民警刘志文在其腾讯微博写下自己的亲身经历,“刚刚因办案开私车在洪楼大润发西边胡同经过,出胡同,被济南交警历城大队洪楼中队的交警(警号110882)截获,尽管我着警服,貌似面熟,但该交警严格执法,停车扣证,明儿去中队接受处罚。”

  拦下违法车辆依法办事

  12月6日下午3:10左右,刘志文从山大路派出所驾驶车辆外出办案取证,在到达花园路之后想途经大润发西侧的胡同穿过去,“这是一条捷径,但当时没有意识到小区已经实行交通微循环,禁止左转,左转之后发现自己走错了……”刘志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将错就错之下他硬着头皮往前走,此时前方不远处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民警任钦宝正在执勤。

  任钦宝介绍,刚刚处理完一辆逆行车辆,就看见了一辆普通轿车迎面而来,此时任钦宝一个手势将违法行驶的车辆拦了下来。

  拦下之后方才发现,车内是一名穿着警服的民警,见此情形,任钦宝先指示对方将车辆暂时停在路边,然后一个敬礼请对方交出驾驶证,“我是派出所民警,外出办案取证……”面对民警的解释,任钦宝还是对对方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程序进行处理,没收对方驾驶证到洪楼中队接受处罚。

  网友评论称赞铁面无私

  任钦宝的行为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称赞。

  腾讯微博网友“闻评瞧天下”称,俺也想赞一下交警的同学们,严格执法,铁面无私,希望坚持下去。网友“李百强”则表示,历城交警好样的,涌现出了铁臂哥、委屈哥、摆渡哥等好典型,交通法规人人遵守,任何人没有特权,这是出于对你的关爱!请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今晚写检查并保证不得再犯!

  目前,“66哥”已到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接受违法处罚。昨日记者在“66哥”的微博上看到,对方晒出自己的违法处罚单,并在微博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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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将全面实施,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小编带您解读新规定。

  在2013年1月1日之前,学员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2013年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者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还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难度: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连续山区急弯路、窄路掉头、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调整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从明年起,学员完成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并合格后,还要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安全警示教育,并要进行宣誓,宣誓后当日核发驾驶证。

  科目一考试内容有变化

  2013年新考试内容包括:科目一:笔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科目二:场内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长途、实际道路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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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延长技能证明有效期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两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自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两年调整为三年。

  防止“以考代训”现象

  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新规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即:科目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科目一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优化小型汽车场地考试: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用施划标线替换标杆,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取消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