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驾照消分 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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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照新规的实施,让很多司机师傅“望分莫及”,稍微一不小心驾照分就会被扣完,这也促使了不法分子买卖驾照分的交易。

  9名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对“消分帮”组织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对卖分者一律治安拘留、罚款并记分。多次实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对买分者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的,一律治安拘留;对于买分尚未达到12分的,视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123号令实施后,增加了不少计分项目,稍不留神12分就被扣了大半。不少人就动了“买分”来消分的歪主意。深圳市交警局近日重拳打击“消分帮”,“1·09”专案中,9名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人员落网,均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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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昨日,记者在深圳市拘留所见到了“1·09”专案中一名联系收、买驾驶证分的张某。他告诉记者:“我是从网上看到可以卖分赚钱的消息,因为我2008年拿到驾照,但一直没有开车,想赚点钱。第一次卖了6分赚了400元,后来组织者郭某怂恿我说可以兼职,介绍一个人100元,我就开始兼职做买卖分数的中间人,我不知道是违法的,很后悔。”

  27岁的张某表示,他从2012年12月开始做,主要在网上发布信息,做中间人收取100元的中介费,共赚了1000多元,没想到换来的却是15日的拘留。

  “消分帮”9人落网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机动大队朱滨大队长告诉记者,今年1月9日上午,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罗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发现有人通过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组织卖分人员冒充交通违法当事人接受交警部门处罚,非法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

  通过暗访和便衣跟踪,民警于9日16时,在罗湖交警大队周边某酒店大堂内,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组织者郭某,卖分人员张某、黄某、李某等5名嫌疑人现场抓获,并通过嫌疑人供述以及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窗口监管系统后台核查,于1月12日分别在福田景田、龙岗布吉、宝安西乡等地,抓获涉嫌非法卖分人员刘某、苏某、林某、陈某(女)、陈某某(女)5人。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交警局对涉案人员作出了处罚。

  替朋友消分没收钱也要受罚

  如果是朋友之间不收钱帮忙消分,要不要受罚呢?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李广群科长表示:“替人消分属于提供虚假证件,干扰办案,一经发现也会进行处罚。因此,没有记分或者不使用驾照也要珍惜自己的分数。”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60人。其中,9宗3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部采取刑拘的强制措施,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获刑最高的达3年6个月,获刑最低的达11个月;另外19宗27人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让“消分帮”无处遁形。

  启用新系统监控替人消分行为

  想替人消分赚钱?现在立即就会被发现!深圳市交警局指挥科科长夏旭昆告诉记者,秘诀就在于深圳交警从去年启用了窗口监管系统。这种工作模式大幅提升了违法处理时的效率和信息监管的有效性,

  “以前是一对一,替人消分也死无对证,现在后台信息一查询,是不是本人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发现异常会进行预警。” 夏旭昆表示,新的窗口远程监管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原来集于一人完成的执法过程分解为三个步骤:对处理人现场拍照和证件等信息的录入、核对;远程后台统一监管以及文书制作。整个违法处理过程实现了全程无缝信息化,满足了执法监督的需求。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小编提醒:卖分行为将触犯法律,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史上最严新交规”新年出台后,交通违规的记分规定加重,通过买卖记分来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更为活跃。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近日抓获今年第一个“倒分”团伙。

  查获过程窗口监管系统打击“消分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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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深圳交警接到举报,称在罗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发现有“黄牛党”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并从中牟利。

  接到举报后,交警局立即展开调查,当日下午4时,在罗湖交警大队附近酒店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人员当场抓获。12日,深圳交警又抓获另外5名涉嫌违法卖分人员。

  据悉,该团伙共计31人(除工1名孕妇外,应到案30人),现已到案10人。对于仍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交警局表示,将通过传唤督其尽快自首。

  让“消分帮”无处遁形的,是深圳交警去年3月开始启用的窗口监管系统。据统计,自系统启用以来,已监控了1224202宗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该系统对“一人处理多车违法,一人多次处理违法”的异常预警提示160余次。

  据介绍,该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执法过程分解为对处理人现场拍照、信息的录入并核对,以及远程后台统一监管和文书制作三个步骤。

  消分内幕介绍卖家可获百元好处费

  据涉案人员供述,该团伙主要由组织者、蛇头(即黄牛党)、收单人、卖分人员组成,再依据职责将分红划分为600元、200元和150元等不同等级。

  据了解,每分一般售价100至300元不等,而卖分人员一般可以卖6到9分,一般可获利1000元左右。

  其中组织者负责总协调联络;蛇头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求购信息,并收集卖分人员;收单人在各交通违法代办点以及处理窗口处收集买分信息后,卖分人员携带本人驾驶证、二代身份证以及违法车辆相关资料后,冒充买分人员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代为处罚。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分赃。

  据已经抓获的蛇头张某交代,去年12月,自己在网上无意看到一个“买分”的消息。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形下,他向郭某卖出自己驾驶证上的6分,收取400元。而后郭某表示,若介绍一名卖分者还将获100元好处费,随后张某便在网上发帖寻找卖家。据张某回忆,自去年12月至今,已累计介绍10余位卖分者,共获利1000余元。但他如今面临的是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

  法律后果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

  根据相关法律,警方查获的该团伙组织者郭某已被拘留;而到案的9名卖分人员,以及尚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而通过买分来处理的原违法人,记分将重新恢复。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犯案人员60人。其中,9宗案件的33名犯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获刑者获刑3年6个月,最低获刑者为11个月。而另外19宗案件的27名犯罪人员也被处予治安拘留的处罚。

  对于分工不同的犯案人员,是如何进行惩处规定的呢?

  记者昨日在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并多次联系卖分者虚构事实、替代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处理的行为,一律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据悉,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者,还将处予5000元罚款。

  最后,交警局表示,对买分者也将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者,将一律进行治安拘留;买分未满12分者,将视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小编提醒:卖分行为将触犯法律,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史上最严新交规”新年出台后,交通违规的记分规定加重,通过买卖记分来非法牟利的不法分子更为活跃。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深圳交警近日抓获今年第一个“倒分”团伙。

  查获过程窗口监管系统打击“消分帮”

  1月9日,深圳交警接到举报,称在罗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发现有“黄牛党”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并从中牟利。

  接到举报后,交警局立即展开调查,当日下午4时,在罗湖交警大队附近酒店将正在进行非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人员当场抓获。12日,深圳交警又抓获另外5名涉嫌违法卖分人员。

  据悉,该团伙共计31人(除工1名孕妇外,应到案30人),现已到案10人。对于仍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交警局表示,将通过传唤督其尽快自首。

  让“消分帮”无处遁形的,是深圳交警去年3月开始启用的窗口监管系统。据统计,自系统启用以来,已监控了1224202宗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该系统对“一人处理多车违法,一人多次处理违法”的异常预警提示160余次。

  据介绍,该系统以分解执法职责、引入第三方监管、后台数据自动读取、比对、预警的方式,将执法过程分解为对处理人现场拍照、信息的录入并核对,以及远程后台统一监管和文书制作三个步骤。

  消分内幕介绍卖家可获百元好处费

  据涉案人员供述,该团伙主要由组织者、蛇头(即黄牛党)、收单人、卖分人员组成,再依据职责将分红划分为600元、200元和150元等不同等级。

  据了解,每分一般售价100至300元不等,而卖分人员一般可以卖6到9分,一般可获利1000元左右。

  其中组织者负责总协调联络;蛇头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求购信息,并收集卖分人员;收单人在各交通违法代办点以及处理窗口处收集买分信息后,卖分人员携带本人驾驶证、二代身份证以及违法车辆相关资料后,冒充买分人员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代为处罚。处理完毕后,再进行分赃。

  据已经抓获的蛇头张某交代,去年12月,自己在网上无意看到一个“买分”的消息。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形下,他向郭某卖出自己驾驶证上的6分,收取400元。而后郭某表示,若介绍一名卖分者还将获100元好处费,随后张某便在网上发帖寻找卖家。据张某回忆,自去年12月至今,已累计介绍10余位卖分者,共获利1000余元。但他如今面临的是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

  法律后果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

  根据相关法律,警方查获的该团伙组织者郭某已被拘留;而到案的9名卖分人员,以及尚未归案的20名卖分人员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以及5000元的处罚。而通过买分来处理的原违法人,记分将重新恢复。

  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查获“消分帮”案件28宗,犯案人员60人。其中,9宗案件的33名犯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目前已有7宗案件经公诉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获刑者获刑3年6个月,最低获刑者为11个月。而另外19宗案件的27名犯罪人员也被处予治安拘留的处罚。

  对于分工不同的犯案人员,是如何进行惩处规定的呢?

  记者昨日在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并多次联系卖分者虚构事实、替代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处理的行为,一律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卖分者的处罚将严于买分者。据悉,卖分者将一律以治安拘留、罚款和记分处理。对多次卖分构成犯罪行为者,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若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处理者,还将处予5000元罚款。

  最后,交警局表示,对买分者也将一律从严处理。对于主动寻求他人替代自己处理、买分达12分以上者,将一律进行治安拘留;买分未满12分者,将视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颁布一周来,引发广泛关注和持续热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对网上一些热点问题答疑释惑。

    

  焦点一:“闯红灯扣6分”:特殊情况可申诉免罚

  【网友疑问】“看着前面是黄灯,冲过去就变成红灯了,这算是闯红灯吗?”“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怎么办?”“闯红灯由3分调到6分,是不是太严了?”

  【权威回应】新规定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建议驾驶员遇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如果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

  对于网友们反映的有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公安部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网民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焦点二:“遮挡号牌扣12分”:故意遮挡要受罚

  【网友疑问】“难道车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挡号牌?”

  【权威回应】新规定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故意遮挡号牌危害很大。司机故意遮挡号牌后,往往毫无顾虑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机借着号牌被遮挡、污损而驾车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新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是出于对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虑。

  这项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焦点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陪驾有过错要担责

  【网友疑问】“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公路吗?”“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检查、监督?”

  【权威回应】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车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驾车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目前,交警部门正针对修订的《规定》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日常监控。不过,更多的还是要靠司机的自觉,毕竟新规是为了保护实习期驾驶员。

  焦点四:“记满12分吊销驾照”不准确

  【网友疑问】“闯两次红灯,或遮挡号牌,就会记满12分被吊销驾照吗?”

  【权威回应】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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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这次新发布的记分等规定,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管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

  焦点五:“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证”属误读

  【网友疑问】“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真的吗?”

  【权威回应】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所以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严重误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考虑我国的国情,不断调整完善。(史竞男、邹伟、陈卓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