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闹离婚 妹妹替考驾照当场被抓

时间:2020-07-21
4+
73次阅读

  新交规规定:驾照是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资格证,必须通过严格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学习,并对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的有效证件。

  在浙江台州,却发生了一起妹妹替姐姐考驾照被当场拆穿的闹剧。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当事人已经被带到调查室问询。当事人表示,她和考生都是浙江台州人,姐妹关系。“我已经通过驾照考试。我姐姐之前在扬州报名参加驾照考试。”当事人告诉记者,后来因为家里有点事,所以姐姐赶回了老家。

  “扬州的教练通知姐姐,年后要过来考试,但姐姐实在走不开,所以就让我过来替她考试。”当事人表示,那是自己的亲姐姐,因为有事,在老家也赶不来,想帮帮她,“所以就到扬州来替她考试了”。

  笔试过关了?

  再考时被当场戳穿

  问询过程中,当事人表示,她心里也挺害怕的,但还是存着侥幸心理。“替姐姐考笔试过了,也没人发现我是来替考的。后来,就接着考科目二,没想到刚到没多久,就被发现了。”

  车管所考试股长陈颖辉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就对这位考生有所怀疑。“在考科目一笔试的时候,通过考试时的摄像记录,我们发现到现场考试的人和报考考生照片有很大的差别。”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对考生的身份展开调查、核实,发现到现场考试的人与报考的考生不是同一人。

  “我们确定了这位女士是替别人代考的,就等着她前来进行项目考试时进行调查了。”陈颖辉告诉记者,这位替人代考的女士也承认了替人代考的事实。

  考场全程监控

  代考、场外指导不可能

  “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并不是专业的代考人员,也不从中谋取利益。”陈颖辉告诉记者,当事人主动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且认错态度非常好,所以从轻处罚。

  “一方面,消除当事人姐姐之前的全部考试成绩,当事人姐姐一年内将不得再报考驾照;另一方面,我们也将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并要求其如在其他同类事件中发现有与当事人本人相关的事情,必须随传随到,配合调查。”

  陈颖辉告诉记者,随着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对机动车驾驶训练考验场科技力量的投入,现在要想通过替人代考等方式通过考试,是不可能的。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

  “考场内不仅有全程的监控,而且车外车内都有音控设备。”他表示,“我们通过画面、声音,就能够完全辨别是不是考生本人。”

  有些考生想通过电话与场外教练来保持联络,使得考试过关。“这种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行的。只要考生的电话接通了,那么信号就会传输到监考官的电脑上。哪个考生在通话中,通过监控就可以查到,完全不可能让考生钻这个空子。”

  据了解到,未来我市驾照考试将更为严格。“以后考场内的设备还将进一步升级。现在倒桩移库主要通过红外线感应来判别是否合格,有时因天气原因会出现干扰。”陈颖辉说,以后将投入运用GPS定位系统,即使是最糟糕的天气,也不会影响考试结果。“而且,其他项目也不用再通过人工核准,都可以达到智能化核准。”

  专业替考拘留15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如果发现是专业的替人代考团,发现当日起将被拘留15天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温馨提示:替考驾照是违法行为,如果被追查出来有违纪行为,就算通过驾照考试也会撤销该驾驶证,切勿以身试法。

  从师傅带徒弟到进入专门的培训机构,从非“A”驾照即“B”驾照到“C”照一统天下,驾考转眼走过半个多世纪,和最初相比,今天的交通法律法规、驾照的考试方式、考试难度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西宁市驾驶员考试中心警官王平告诉记者,近十年来,车辆增长的速度比过去50年还快,去年年底,西宁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就达到近30万辆,“驾考”成为当今热度极高的词语,仅西宁市考试中心,每天接待各类新考生不低于200人,最多的时候达到400人。随着全社会对安全、健康和生命的尊崇,驾考规则也是步步“上发条”,但纵观这些年的驾考,漏洞仍然存在。譬如,为了多收学员,快结业,各驾校采取应试教学方式,追求通过率而背离安全教育、文明驾驶的驾考本意,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三成都是经应考式驾培出来、驾龄未满三年的驾驶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史上最严驾考,不失为一件好事。

  其实,号称史上最严,也不尽然,过去,驾考项目中增加了“九项”(即侧方停车、坡起、直角拐弯、限宽门、单边桥、连续障碍、S形弯道、起伏路、百米加减挡),考试通过率一度就非常惨淡,也被很多人视为“最难、最严格”,说白了,出台新规,考试中心、驾校、教练、学员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新驾考目并非增加难度,而是培训更合格的驾驶员。”华鑫驾校校长贾昊阳说,现在考试取消了题库,强调理解,所谓“史上最严交规”并非无法逾越。其一,科目一取消了题库,只有大纲;其二,科目二由“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5个项目;其三,科目三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无疑,对于以前一些驾校速成式的应试教育培训,驾考新标准的难度的确增加了,但对于扎扎实实的素质教育培训,驾考的难度则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在某些科目降低了。必考的5个项目中,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都是非常容易的,学员的学习针对性更强了,负担明显减轻了。

驾校助手

  目前,醉驾入刑已深入人心。公安部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可是,两年来各地执行情况不一,请听检察院的建议。

  2012年12月7日晨,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境内苏某驾驶货车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经公安部门责任认定,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时发现,2011年8月,苏某就因醉酒驾驶被金湖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仅一年之隔,苏某怎么还能持证驾驶?

  自2011年5月1日至今,醉驾入刑已深入人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公安部规定,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苏某应当于2011年8月10日前就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无法重新获证。为何苏某能持同一驾照驾车上路呢?调查中发现,苏某于2011 年8月醉酒驾驶,公安部门承办民警仲某在此案件办结后,未按规定及时吊销苏某的驾驶证,苏某一直继续持原驾驶证驾驶车辆,最终肇事导致一人死亡。2012 年12月26日金湖县检察院对仲某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县公安部门也迅速对2011年5月以来办理的339件醉驾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发现还有6起醉驾案件已经判刑,但仍未吊销驾驶证。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此6件醉驾案件当事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责任倒查。

  自2011年5月以来,江苏省淮安市判刑的醉驾案件达2527件,由于种种原因,醉驾入刑后,相应的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是否严格执行各地情况不一,值得关注。公安部门人手少、任务重,办案成本低、难度小的醉驾案件在追求办案数量的地方极易成为打击的重点。甚至出现派出所民警上路查处交通违法的情况。追求刑事成案,忽视行政处罚,不仅留下了重大的公共安全隐患,也隐藏着执法安全隐患,极易置公安干警于渎职犯罪风险之中。

  为此,金湖检察院本着为民负责,为法律负责的精神,有针对性的对公安部门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及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性地提升公安干警综合素质。建议公安机关定期对一段时期内办理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进行内部自查自纠,跟进做好该类案件后续的吊销驾驶证件的行政处罚工作,有效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加强对公安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业绩观,指导执法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安干警法律业务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强化程序意识,提高执法办案综合效果。

  二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公安机关内部法制监督部门对案件的审核、制约跟踪力度,严把移送审查起诉关,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严密刑事司法和行政处罚衔接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增强工作合力,堵塞工作漏洞。

  三是加大对公安干警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公安干警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办案有效预防公安干警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规范公安干警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促使严格、依法、规范执法。

驾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