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多久可以上高速

时间: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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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手单独上高速如何处罚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二、不贴实习标志如何处罚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特别注意:驾龄不满一年不能单独上高速


  对于新规中加强了对实习期驾驶人的管理,市交警支队驾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实习期内驾驶人的管理,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实习期内的驾驶人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必须要有三年以上驾龄的人陪同。第二个内容是,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就要注销驾照。这也意味着,辛苦考来的驾照瞬间就作废了,必须重新去驾校报名参加学习。而且,新规中还明确,如果实习期内,违反规定上高速的,可以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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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每位车主在买车时都会经历在购买车辆后与车辆领取正式号牌期间的“无牌空档期”,面对这个“空档期”许多车主伴着侥幸心理选择让车辆裸奔上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而没有了号牌的束缚许多车主更是得意忘形,根本不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从而增大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其实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也很容易,就是办理一张机动车临时号牌,而关于临时号牌的办理与使用则是我们今天要说的话题。


  客观的讲,在今年以前,大部分处于“空档期”的车辆都是无牌状态,不过就在年初,我们迎来了“史上最严”新交规,交管机关对无牌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强,促使新车车主申请使用临时号牌。不过一提到办理机动车号牌许多车主就头疼,而究竟办理临时号牌是否复杂?都需要哪些步骤?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依次道来。


  ●办理临时号牌需要携带的资料


  在办理车辆临时号牌时需要车主向交管部门提供一些资料,并且缺一不可,需要车主提前准备出来。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进口车为进口凭证)


  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复印件


  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复印件


  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车主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在京暂住人员)


  ●去哪里办理临时号牌


  我们先从办理临时号牌的地点说起。除了到传统的车管所进行办理外,车主还可到任意一个交通支、大队车管站为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关于办理地点,各个地区有所差异,请提前咨询当地交管部门)。当然您也可以把办理临时号牌的事情交给4S店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相比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时收取的上百元费用,办理临时号牌4S店一般只收取10—20元不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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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


  众所周知,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规定的。其实,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并不简单,追尾了后车就一定是全责吗?很多驾驶员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此以几起追尾事故为例探讨其中的责任划分。


  并线前车刹车遭后车追尾


  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常常会并线超车,如果我们在并线超车,并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我们踩下了刹车,导致车被后面的一辆车追尾了,这一责任我们该如何认定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应该弄清楚被追尾车辆在事发时车身是否己并入线内以及其车辆是否有强行并道等情形。如被追尾车并无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且其车辆确已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酒驾低速行驶高速公路被追尾


  对于酒驾追尾,那又该如何判定呢?在高速公路上由于前方车辆进入高速后的速度太低,低于每小时50公里,所以后方车辆按照原有速度撞向了前方车辆。而在这起事发中前车司机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这起追尾事故,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前车司机酒后驾驶,很明显存在过错。并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所以,前车司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当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也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所以,后方车辆也是有责任。故而应按照两辆车各自过错的大小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


  三车距离太近导致三车追尾


  有时候在高峰时段,由于车与车距离很近,如果一不小心就会导致多车追尾的事故发生。三车追尾的现象在交通事故中很常见,那么当遇到这样的追尾事故时,我们又该如何认定责任呢?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三辆车全责。多数情况下,多车追尾事故无法当场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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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无论追尾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按照规定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