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领驾照程序须知

时间: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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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在户籍地居住的,在户籍地提出申请;在暂住地居住的,在暂住地提出申请;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境外人员,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提交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注: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人员除提交以上证明外,属于复员、转业、退伍人员,还应提交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及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人员提交所持驾驶证时,属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考试

  车管所对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内安排考试。

  注: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考试顺序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考试。

  5.参加科目一考试

  6.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注:准考证明有效期两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7.预约科目二考试

  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科目二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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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预约科目三考试

  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40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应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60日后预约考试。

  9.核发驾驶证

  申请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车管所核发驾驶证。

  10.备注

  ●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人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直接核发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人员,应同时收回其所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

  ●持境外驾驶证申请驾驶证,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日期应在20日后预约。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

其他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需增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需增驾,或按**当地政策才能申请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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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河东区真理道东头 电话:24561100

津东分所 地址:东丽区津塘公路3号桥北侧

津南分所 地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公路交口 电话:28093900

津西分所 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南河镇北 电话:23090900

津北分所 地址:北辰区外环线引河桥东 电话:26094900

滨海分所 地址: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东200米 电话:6200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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