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外地驾照如何转为上海驾照?

时间: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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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 言:

  我是上海市居民,几年前在广东省南海市考的驾照,现想转成上海市驾照,请问如何办理?我曾经咨询过好几次,可是每次得到的答复都不一样,承蒙给于确切的答复,本人不胜感激。

  回 复:

  你好!

  你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就你电子邮件反映的关于外地驾驶证转入上海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上海市公安局沪公交(车管)【2006】182号文件的规定,凡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且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申请转入本市的机动车驾驶人,在申请上海驾驶证时,需参加交通法规和场内道路考试。

  二、交通法规考试的复习资料可到《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网查询。

  三、场内道路考试用车由驾驶人向考试基地租用。

  四、驾驶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人的数码照片。

  五、收费标准

  1、换证收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手续费5元/本。

  2、考试收费: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转入考试,免收考试费。

  六、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业务地址:沁春路179号8号楼底楼。

  七、如果你要咨询有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和办证的一些问题,可直接拨打电话:64881842。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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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辆 管 理
 ·如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的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3、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二、办事流程
  三、办理时限

  四、表格下载 正面 背面
  五、有关规定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1年以上的《暂住证》;
    ·单位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军人的身份证明是,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
    ·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
     的证明。
  2、 机动车的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销售发票;
     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
     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所有权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
     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
     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
     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
      明;
    ·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
     票。
   3、 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发布的,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时随车的机动车产品合格证。
    · 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
     (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客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
        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
        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的免税范围为: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
     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
     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有国务院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同时规定,纳税人
     应当在办理车辆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5、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车管所一楼大厅服务台
2、拓印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管所院内西北角18号窗口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业务流程单》
3.登记审核 车管所一楼大厅3号窗口 《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及相关资料 6297981
4.收费 车管所一楼大厅5号窗口
5.注册登记 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5号窗口 所有资料 6297984
6.车辆检验(除国家规定的免检车辆人工检外)
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5号窗口 (1)15号出具《机动车检验表》
(2)检测站检车
(3)回15号交《机动车检验表》
6297984
7.车辆照像 车管所一楼大厅14号窗口 《山东省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8.电脑选号 车管所一楼大厅9号窗口 《山东省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297982
9.领取牌证 车管所一楼大厅11号窗口 《发牌通知书》 6297985

  三、办理时限
    (一)国产车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
       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
       登记的理由。
    (二)进口车和新公告的国产车等待办理车辆牌证的时间为48小时。


  五、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二)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
        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和车
       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记载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五)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或者套用国产车
       目录的;
    (六)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七)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九)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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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为21至45周岁;
    2、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50周岁;
    3、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学习驾驶证为18至70周岁。
    4、申请其它车型学习驾驶证为18至60周岁。
    以上准驾车型的上限年龄为取得正式驾驶证的年龄。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不低于155厘米,申请其它驾驶证不低于150厘
      米;
    2、视力:两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7 或对数视力表4.9(允许矫正);
    3、辨色力:无赤绿色盲;
    4、听力:两耳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运动功能:四肢、驱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左下肢残疾而不残缺的可申请Z型驾驶证)
  三、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测记录表》、《办理初领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服务台 6297880
6297879
2.受理登记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二号窗口 身份证明原件(异地人员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暂住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所填表格。  
3.交费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四号窗口 登记后的表格  
4.查体,医师签字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检测窗口 初学申请表和身体条件检测记录表。  
5.签发《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教学考试记录卡》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一号窗口 体检合格后的初学申请表;两张彩色一寸照片;属县、市的提交理科费发票(红联)。  
6.入学报名,参加理科学习。 指导科教研室 理科费发票(五区)身份证、教学考试记录卡。 6890538
  身份证明: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②军官证或士兵证。
       ③户照、居留证(外籍或港、澳、台人员)
  四、表格下载 正面
  五、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1、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2、在吊扣驾驶证期间的;
    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4、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生理功能障碍指①运动功能障碍,②四肢不
      全,拇指残缺,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二指,下肢不等长度大于5厘米。)
  ·如何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增驾
   一、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同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测记录表》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服务台 6297880
6297879
2.受理登记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二号窗口 身份证明原件(异地人员提供 有效期一年以上暂住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原准驾车型有效驾驶证。(原准驾车型驾驶证属芝罘区以外需提供原准驾车型档案)  
3.交费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四号窗口 登记后的表格  
4.查体,医师签字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检测窗口 增驾申请表和身体条件检测记录单。  
5.签发《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教学考试记录卡》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一号窗口 体检合格后的增驾申请表;二张彩色一寸照片;属县、市的提交理科费发票(红联)。  
6.入学报名,参加理科学习。 指导科教研室 理科费发票(五区)身份证;教学考试记录卡。

  三、表格下载 正面 背面
 ·如何办理驾驶证转入
  一、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有效期一年以上暂住证(常住户口是外地),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档案及驾驶证;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装(非制服)一寸彩色相片三张。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说明
1.填写《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测记录表》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服务台 6297879
 
2.受理登记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三号窗口 相关资料   所提供驾驶证及档案材料需符合公安部和各级驾管部门有关申领驾驶证时的有关规定。
3.交费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四号窗口 登记后的表格    
4.查体,医师签字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检测窗口 增驾申请表和身体条件检测记录单。    
5.预约考试时间或提档案到车管所制证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三号窗口 体检合格后的表格   符合申领驾驶证时有关规定的直接到车管所制证,不符有关规定的需复试全部考试科目。
  三、表格下载
  四、有关规定:
    1、将驾驶证档案转入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90天申请办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
     (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持学习驾驶证;
     (4)增驾学习期内的(本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后转出的除外)。
  ·如何办理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
   一、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2、复员、转业、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省军区以上单位换证证明以及团以上单位住址证
     明。
   4、部队(武警)驾驶员档案及有效的正式驾驶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装(非制服)一寸彩色相片四张。

   二、办事流程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
1.填写《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测记录表》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服务台 6297879
2.受理登记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三号窗口 相关资料  
3.交费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四号窗口 登记后的表格  
4.查体,医师签字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检测窗口 身体条件检测表和申请表  
5.预约考试时间或提档案到车管所制证 指导科业务受理大厅三号窗口 体检合格后的申请表  

   三、表格下载

   四、有关规定:换证期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按初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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