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车辆将随机抽取

时间: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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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讯:昨天下午,记者赶到惜福镇考场,当天共有600多名考生参加科目三考试,除了有宽敞明亮的科目三候考大厅外,考试模式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学员和引考员的手机等物品都不能被带到考场内。民警李进告诉记者,以前引考员带着自己培训的学员考试,容易让一些引考员通过做动作来提示学员,现在先把引考员与考试车辆固定后,中途不得随意下车,考生随机抽取考试车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作弊的发生。


  据了解,本月4日起,市车管所在惜福镇科目三考场采取了这种随机抽取考试车辆的措施。“采取这种做法有两大好处,一个是可以避免个别引考员索要好处,另一个是倒逼驾校来提高培训质量,对学员来说是一件好事情。”昨天,有业内人士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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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随后来到科目三的监控中心看到,市车管所建成了国内首个引考员监管系统。民警姜力告诉记者,全市3000多名引考员的信息全部纳入了监管系统中,借助车内的多个电子眼,民警在监控屏幕上就能实时看到学员和引考员的考试过程。“引考员在考试过程中不能说话、肢体提示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借助监管系统当场就可以给予处理。”民警演示了一遍,鼠标右击引考员信息后,画面上弹出了引考员的信息和处理窗口,民警输进去了处罚决定后,若点击“确定”按钮,该名引考员就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恰巧的是当天民警就远程处理了一名引考员。值班民警在视频监考过程中,一名考生在参加直线行驶项目时车速不高,一旁的引考员着急了小声提醒“加油”、“加油”,这一场景被值班民警听到,这次考试当场被民警扣掉100分,引考员也被当场处理,学员的成绩无效。


  记者了解到,随着新车管所的启用,科目三也将启用新的监控中心。此外,引考员监管系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引考员上车引考也要摁指纹,便于交警及时查处有人顶替的情况。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讯:14日上午,记者针对此事与长春市一家知名驾校取得了联系,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驾校方面的确收到了相关通知,但通知中的科目三各项内容并非新加项目,而是原来考试中就包含的。该负责人称,此次通知只是再次进行明确和规范,该通知下达后,对于科目三考试的要求可能会更加严格。驾校在日常培训中已包含这些项目,因此学员无需过分紧张。




  官方微博回应:是学员学习的内容,并不是科目三考试加项


  14日10时11分,长春交警官方微博回应称,经查证确有此事,但此次不属于考试加项,请大家仔细阅读第一段:“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明确下列考试内容……”这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各驾校和培训机构重申和强调在培训学员时应该让学员学习的内容,并非科目三考试加项。


  微博上,虽然仍有不少网友对驾考表示担忧,但也有网友表示:“我前年考的驾照,科目三项目全都有……我同事去年考的,也都有。都不是新项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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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三灯光考试:考试员发出灯光考试指令后,学员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开启车大灯(操作加报读)


  ○第二步;开启远光灯(操作加报读)


  ○第三步;开启近光灯(操作加报读)


  ○第四步;关闭车大灯(操作加报读)


  ○第五步;开启危险灯(操作加报读)


  ○第六步;关闭危险灯(操作加报读)




  灯光考试注意事项:


        1.如果第一步开启车大灯,就直接开启远光灯.第二步就不用手动操作,而直接语音报读,远光灯未开启.就手动操作开启,并报读:


       2.是否开启远光灯.应以车辆仪表盘上的远光灯标志是否为准.



  科目三灯光考试评判标准:


  ○不会开关车大灯,或变换远光近光.或开关危险灯的.考试员以[不合格通知书]41601条例”不能正确开启灯光”评判为不合格;当场补考时,仍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仍被此条评判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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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报读有误但能开启灯光的,不得评判为不合格.


  ○学员操作正确但属车辆灯光故障的,不得评判为不合格.


  ○学员操作灯光顺序有误但能开启灯光的,不得评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