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两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改革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改变“一费制”,分科目收费,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其他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等农机)为每人次400元。
记者了解到,其中,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为每人次80元;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为每人次24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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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按规定参加增加准驾车型、持军警或境外驾驶证换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等考试,以及因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的,按照要考试的科目收费;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提前1天取消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与机动车驾驶许可相关的身体条件检查费;新政策减轻学员负担,方便学员自主选择考试地点。
经常遇到很多考驾照途中有部分学员由于各种困难而不想学习了,或者因转移地区而第二次报考驾校,需要注销原驾校档案才能重新建档。但是大部分学员没有相关的概念,也不知道怎么注销档案。下面将给大家介绍什么是驾校档案、什么情况需要注销档案,以及怎样注销驾校档案。
1、什么是驾校档案
按大家所说的驾校档案是就是指驾校学员学籍档案,其实和读书时候的学生档案类似,里面包含了一些你参加汽车驾驶培训的学员信息,主要包括《教学日程》、《培训流程/时间》《学员信息登记表》、《个人学车资料》等。但是按正常情况也没有这么复杂,当年考驾照的时候没有这些东西,直接是驾校安排考试,然后顺着考完了,没看到驾校档案,但是如果中途要换驾校,就要学员们注意你们的驾校档案了。

2、什么情况需要注销驾校档案
根据目前报考驾校的条件要求,学员如果是第二次报考驾校,必须要在第一次报考驾校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注销原来的学员档案信息。
很多第二次报考驾校的学员, 误以为只要现行的3年学习期限一到,第一次报考驾校的学员档案信息就会自动注销,但实际上,无论学习期限是否已过,都需要本人或委托原驾校的代理人到车管部门注销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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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学员科目二、科目三经过五次考试未通过,或是学员报名后未参加培训、考试,也需到车辆管理所退办业务。
3、怎样注销驾校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北京大部分驾校办理这种注销业务,很多驾校就可以帮学员去办理,不用亲自去,但是在外地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需要自己亲自到现场去办理,比如:学员在南充办理这种注销业务,要求必须是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后,到该所4楼约考室办理;但在天津威海,所有学员学车的档案均需所在驾校前来办理,个人不能办理注销档案手续。所以学员考驾照出现的各种情况一定好好处理自己的驾考档案。
近日,省物价、财政两部门发布了《关于改革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其中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并且改变驾考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分科目报考、分科目收费。另外还规定,不能按照预约时间考试的提前1天申请可退费,取消身体条件检查费。
降低驾考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降低部分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其他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等农机)为每人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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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驾考一费制
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分科目报考、分科目收费。其中,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其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16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提前1日取消可退费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提前1日取消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按规定参加增加准驾车型、持军警或境外驾驶证换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等考试,以及因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的,按照要考试的科目收费。 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与机动车驾驶许可相关的身体条件检查费。公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考试申请人、驾驶证持有人等相关人员提供身体条件证明,不得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检查并收取检查费用。
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新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到期3个月前重新报批。“新政策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自主选择考试地点。”省物价局在复函中明确,考试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报名缴费网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和退费规定等,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