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考网上自主预约的情况,南通市区将开始试运营,我们来看下。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现已开通学驾人员网上自主预约服务。昨天上午,市车管所召开会议,向全市百余家驾校校长和业务员深入宣传了自主预约服务,并对相关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考驾学员在网上预约操作中如有疑问,可及时向所在驾校咨询。
车管所民警介绍,学驾人员网上自主预约服务目前尚在市区范围试运行,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每个工作日分别放有20个和8个名额供学员自主预约。学员可登录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ntg.122.gov.cn),先在右上角“用户注册”栏申请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平台,在“驾驶证业务”平台下点击“考试预约”,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据了解,今年7月,车管所将全面推行科目一、科目二互联网自主预约,网上名额将大幅增加,届时将极大方便学员根据自己时间申请考试,而科目三网上自主预约将在下一步条件成熟时开展。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
关于驾考网上预约的问题,大家在预约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报考错误等情况的发生。这边建议大家技巧练熟了再报考。
关于驾照自学直考的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什么?由于是今年才开始试点,所以很多学员都不是很了解,现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申请人自主报考
1.自主报考基本规则是什么?
答:(1)自选报考方式(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所窗口等多种渠道,在约考平台注册认证,自主报名预约驾驶人考试);(2)自动排序候考;(3)自选考试场次;(4)自动按序排考。
2.自学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自主预约考试?
答: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考场的预约窗口、拨打车管所的考试预约电话等多种方式预约考试。
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http://tj.122.gov.cn/

4.申请人需变更预留手机号码,应到哪里办理?
答:天津市车管所及津东、津南、津西、津北、滨海分所。
5.互联网约考平台考试预约范围是什么?
答:(1)业务范围包括:初次申请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2)考试预约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
6.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怎么取消预约?
答:在预约结果公布之前,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主取消预约,在预约结果公布之后,申请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一日到预约窗口取消预约。
二、自学人员申领学车专用标识
1.本市受理自学直考业务的窗口有哪些?
答:天津市车管所及津东、津南、津西、津北、滨海分所。
2.自学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自学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自学人员申领学车专用标识应携带哪些资料?
答:应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
三、自学人员取得学习驾驶证明
1.学习驾驶证明有几种形式?
答: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两种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答: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http://tj.122.gov.cn/)。
3.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多长?
驾校助手【jx.webtianxia.com】
答: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不可以延长。
4.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满未完成考试怎么办?
答:已考试的科目成绩作废,可重新申请学习。
四、学车专用标识相关要求
1.自学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应当向何地申领学车专用标识?
答:自学人员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学习驾驶证明》发放地车辆管理所免费申领学车专用标识。
2.学车专用标识应当签注哪些信息?
答:应有自学人员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随车指导人员姓名和驾驶证号码、自学用车号牌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
学车专用标识有效期限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限一致。
以上是有关于驾照自学直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想要采取这种方案的学员可以参考一下。当然,大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绝对。
驾考学员知识水平不足,屡次考试不过。教练“热心”帮忙是对是错?
6月16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这起利用微型通讯器材驾考作弊案,“热心”教练翟某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而考生周某某亦被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禁考一年。
驾校助手
近日,在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西成分所考训场内科目一理论考试中,有群众匿名举报称:“在考场附近有一台黑色轿车内装有电子作弊设备,正在与考生联系作弊,希望你们查一下”。西成分所工作人员立即对考场周边情况巡查,并发现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停在考场围墙外,工作人员即将其拦截,同时向徽县公安局泥阳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泥阳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嫌疑车辆依法进行搜查,并在车上搜到了可疑电子设备和驾校反光背心、学员胸牌等物品,民警随即将违法嫌疑人翟某某、高某、宋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讯问调查。经讯问,翟某某系某驾校兼职教练,与高某在驾校相识,得知高某熟练计算机操作,遂伙同高某花了2.5万元在网上订购了一套考试作弊仪器(包括显示器、车载变压器、微型耳机、对讲机、微型摄像头、无线收发器、专用纽扣等电子设备),并企图利用设备干扰科目一理论考试,达到其帮助参考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而非法获利的目的。

当日,翟某某便带领其妻宋某某以及高某利用电子设备帮助考生周某某(小学文化程度,屡次参加科目一考试未能顺利通过)实施作弊行为。周某某在考场通过提前佩戴好的微型摄像头将试题传输到车内信号干扰器大屏幕上,翟某某、高某、宋某某便通过对讲机、无线耳机将正确答案告知周某某。经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翟某某等人对利用电子设备进行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的事实供认不讳。昨日,陇南市公安局公布该案处罚结果,对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西成车管分所立即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决定对翟某某所在的驾校负责人诫勉谈话并在驾培机构负责人会议上作出口头检讨;建议上级交管部门将翟某某纳入驾培黑名单,禁止其从事驾培工作,考生周某某依法禁考一年。
关于此类的作弊行为,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出现有什么侥幸的心理,一旦被抓到就是禁考一年。大家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加油,才能顺利的拿到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