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将全面推行网络学习教育。要想拿回驾驶证,违法驾驶人满分参加完现场学习后还得再多过一关!
有句话说: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可见考试分数对学生的重要性。对驾驶员来说,这记分分数也同样的重要。因为几个不小心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甚至更多,就得“回炉再造”~要想拿回驾驶证,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必须重新学习+考试。目前,只要参加完现场教育学习后,就可以预约满分复考了。但是!!!3月15日起,将全面推行网络学习教育。要想拿回驾驶证,违法驾驶人满分参加完现场学习后还得再多过一关!怎么办?

一、学前须知:
一旦被记满12分,将收到交警部门开出的《交通安全学习、(补)考试通知书》,如果你打算在中山参加复考,需要在15日内到交警支队长江考场内的办证厅预约学习,并在90天内完成所有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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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多久?
持A、B牌及校车驾驶人:2天(4课时、8小时)
持C牌及以下驾驶人:4天(8课时、16小时)
三、学什么?
“试题学习”--包括A卷和B卷,均为必学内容,每卷设试题100条,完成后自动认定为一个小时,共2小时(一个课时)
“视频学习”--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警示录、拒绝危险驾驶行为、交通事故实录、交通安全宣传微视频四大类,每一大类中有不同内容和时间的多个视频。
看到这儿,有网友会说:这还不简单,我熬个夜,很快就能学完了!
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学习,但是!!!(没错,又是但是…)视频学习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即2个课时。简单说:想投机取巧,没门儿!必须老老实实学够学时和天数。谁让你不遵守交通法规被扣满分了呢~
网友又有疑问了:如果点开学习后,临时有事要走开怎么办?如果临时有事需要离开,点击“保存”就可以了,系统将自动记录、计算所学时间。但每次最少不能少于5分钟,否则无法保存学习时间记录。
提醒:
按照公安部2016年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要求,驾驶人违法记满分教育须进行为期7天的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教育。也就是说只有完成现场学习和网络学习的全部课时后,才能预约参加满分复考。当然,3月15日前,已经参加完或者正在参加现场学习的,就不需要参加网络学习了~
想要参加驾考的学员要注意了,以后学驾人员的身体条件证明要通过互联网进行提交了。
浙江省驾考又出新规了!目前,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互联网提交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及预录入相关事项的通知》,想要参加驾考的学员要注意了,以后学驾人员的身体条件证明要通过互联网进行提交了。

产生的主要变化有:
1.身体条件证明互联网提交。
自2017年3月1日,医疗机构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其中,3月1日前手工签注的身体条件证明有效,但必须符合“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之规定,按原规定和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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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员预录入互联网提交。
目前应用于驾校预录入的驾驶人扩充系统(驾校版)将停止使用,驾培机构需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学驾人员的预录入。
3.学驾受理流程将有所改变。
学驾人员先要体检才能进行信息预录入,改变了以往先到驾校报名,再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流程。
以后的学车报名流程是这样的:
1.学驾人员本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明到能够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院办理体检。
2.体检通过后双签名并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
3.驾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通过体检的学员进行预录入和面签,录入完后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学员本人或者驾校集中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受理。
5.缴费、培训、预约参加各科目考试等。
注意事项:
1.学驾人员体检后,由体检医院打印身体条件证明表,医生学员双签名。
2.驾校对学员信息进行预录入后,打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学员签名,如遇申请表上无照片显示的,需手工粘贴学员学驾证件照。
3.到车管窗口受理时可由学员本人或者驾校集中前往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时,需携带学驾人员的身份证(含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身体条件证明原件、驾驶证申领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含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由车管窗口进行审核受理。
新华网福州3月15日电(肖和勇)福建长泰县人民法院14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驾考组织考试作弊案,5名被告人均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当庭认罪获刑。据介绍,这是福建省首例机动车驾考组织考试作弊案件。
记者14日晚间从长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2名主犯容某乐、覃某摆都是广西河池人。3名从犯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为福建漳州人,其中洪某城是一名驾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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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下半年,容某乐、覃某摆通过驾校教练洪某城打听得知,漳州市机动车驾考中心科目一、科目三之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场可携带手机进场、未屏蔽信号等情况,便产生组织考生作弊、从中牟利的想法。

2016年1月初,容某乐、覃某摆在网上购买微型耳麦、接收器、微型摄像头等多套考试作弊设备。容某乐负责联系有意愿作弊的考生,帮助考生穿戴作弊设备、传授作弊方法,覃某摆则负责利用作弊设备远程传递答案。之后,容某乐、覃某摆通过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3名“中间人”介绍或容某乐自己联系有意愿作弊的考生,组织多名考生作弊,并向每名考生收取20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费用。每次作案得手,容某乐、覃某摆给“中间人”相应的抽成。
长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容某乐、覃某摆、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在国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共同组织作弊。其中,容某乐、覃某摆参与组织6人作弊8人次,洪某城参与组织3人作弊4人次,张某兴参与组织4人作弊5人次,张某珍参与组织1人作弊1人次。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共同犯罪中,容某乐、覃某摆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起次要作用,是从犯。5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日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
长泰县人民法院14日当庭作出宣判,5名被告人均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其中,容某乐、覃某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洪某城、张某兴、张某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缓刑均为一年,并处六千至两千不等的罚金。与此同时,没收5名被告人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