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护知识

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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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护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应急要点:

  1.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2.关闭引擎,若撞车后起火燃烧,迅速撤离,防止油箱爆炸伤人。

  3.警察到来前,保护好现场;肇事车逃匿,记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为侦破工作提供线索。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边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专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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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重大交通事故中,客车货车占六成半

  至2012年年末,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48.68万辆,2011年和2012年全市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分别为495人和403人。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数据称,2012年该院共计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245宗,其中涉及死亡一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108件,共死亡111人,占全部案件的8.92%。

  时间:21点最多,6点最少

  108件重大交通事故中,发生在21点(21:00~21:59)的事故件数最多,发生在6点(6:00~6:59)的最少,分别为12件和0件;而21点至23点和16点至18点期间,事故最为集中,分别达到22件和21件。

  地点:沙田最少,大朗最多

  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地,为该院所管辖的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六镇以及由太平高速交警大队所处理的高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地构成方面,重大事故件数最少为沙田镇,最多为大朗镇。

  死者交通方式:步行、自行车、摩托车

  死亡的111人中,交通方式和工具主要包括步行、自行车、摩托车,占82.88%;其他交通工具包括小轿车、货车、客车、牵引车等机动车,以及三轮车、手推车、环卫车等非机动车。

  此外,死者中10岁以下的幼儿和儿童8人,60岁以上的老人8人,最为集中的年龄段为31-40周岁,为37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涉事车辆:货车和客车最多

  108件重大交通事故中,共计有120辆被告方肇事车辆(同一事故可能涉及多个责任车辆),其中货运和客运车辆分别为41辆和38辆,占全部被告方车辆的34.17%和31.67%,合计65.84%;轿车为30辆,占25%。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中可以查明为公司所有的约占50%,其中包括公共汽车、旅游运输公司营运的大巴等大型客车16辆,占所有被告方责任车辆的13.33%。

  事故责任:近七成为双方都有责任

  对于以上120辆被告方责任车辆的驾驶者,最终确认在事故中应承担全责的35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共计82人,分别为主要责任23人、同等责任28人、次要责任31人,无法认定责任的3人。相对的,死者方(原告)除作为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的乘客无责任外,其他一般与被告方的事故责任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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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撞人后逃逸,伤者殒命

  机动车撞击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后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同时可能含有无证驾驶、车辆技术机件不合格等原因,该类事故超过20件。

  逃逸的后果可能导致伤者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是引发后来车辆的二次碾压最终形成死亡后果;同时逃逸者由于违反法律规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均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11年12月4日23时30分许,穆某驾驶轿车行至大朗镇杨涌加油站路段时,车头右侧与郭某驾驶的人力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人车倒地,肇事后穆某驾车逃逸;5分钟后,房某驾驶的小客车行至上述路段时,碾压郭某的身体后驾车逃逸。

  交警部门经处理后认定:穆某及房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后,穆某和房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摩托车极易“惹祸上身”

  基本所有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均为无牌(套牌、伪造牌照)、无证、无年审、无保险,驾驶者及乘坐人员未佩戴头盔,车辆本身大多存在机件不合格或为报废车辆,且驾驶人员大多存在多个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驾驶的情形:包括醉酒驾驶、酒后驾驶、**后驾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直接从设有隔离带的道路中间横穿等,极易酿成严重交通事故。

  2012年6月15日18时35分许,李某驾驶一小型轿车途经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龙山村路口路段时,遇伍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龙山村往体育公园方向行驶,过程中李某刹车避让不及,导致伍某受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伍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3.小朋友极易“被忽略”

  因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10岁以下幼儿和儿童达8人,其中3岁以下的6人,有5个3岁以下的小孩均是由于家人疏于看管,在小卖店外的道路玩耍,遇到机动车在起步、倒车或正常行驶过程中,因司机未确认安全通行,导致被撞倒并遭碾压。

  2012年1月8日18时30分,莘某驾驶其自有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长安镇沙头社区河涌东南街由南往北倒车,行驶至41号商店路段时,与时年3岁的小孩曾某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高发项 暴雨和高温易引发各类车祸需注意

  日前,太平洋财险公司接处一起汽车自燃事故,一辆面包车整车被烧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更幸运的是,该车投保了自燃险,获得了9万元理赔款。据保险公司人员统计,6月下旬以来车险出险率逐渐步入高峰期。除了常见的暴雨天气引起发动机进水、高温气候引起汽车自燃外,轮胎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开始上升,另外水箱开锅、车厢物体爆炸等也易增加汽车受损事故。而这些事故有很多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常受到保险公司拒赔。因此保险公司提醒市民,夏季开车不仅需了解保险理赔知识,也需做好多种防范安全事故措施。

  自燃和涉水高发事故都需另外购买保险

  据太平洋财险公司无锡分公司市场部人员说,这起面包车自燃事发惠山区,当时司机发现引擎盖冒烟后迅速离开汽车,不一会儿整辆车都被大火吞噬。“这辆车是单位投保的,驾驶了10年,因投保险种比较齐全,所以一出险后就获得了理赔。今年公司接到了三四起自燃事故,除了这辆车外,几乎都因为没有投保自燃险而无法获得理赔。”他称,新车自燃都在厂家三包范围内,而开了5年以上的汽车因电路老化就有可能发生自燃,而汽车自燃的理赔都属于单独的自燃险范围。除了自燃以外,眼下梅雨季节路面容易积水,若汽车在积水较多的路面行驶,易引起发动机进水熄火。据一家保险公司称,最近收到16辆涉水的汽车理赔案件,其中8起发动机因进水而损坏,而这些案例无一投保涉水险,因此也未获得理赔。“发动机维修动辄就是上万元,且这不在车损险范围内,一旦受损对车主来说损失比较大。”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称,梅雨季节最好能提前投保涉水险,在行驶过程中,遇到路面积水淹到车门门槛或积水盖过车轮一半高度了,就不要往前行驶;暴雨天气遇隧道等低洼地带也最好绕开。

  爆胎、车厢物体爆炸、水箱开锅等都无法理赔

  几乎所有车险投保范围都不包含轮胎,而夏季是汽车爆胎的高发时期。“比较恐怖的是,当汽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就易引发交通事故。”理赔人员称,如爆胎引发的汽车撞坏或人员伤亡都是可理赔的,但是理赔的范围内也会把轮胎损失剔除掉,要预防爆胎最好的办法是多检查轮胎,夏季轮胎打气时气压不要太高。

  高温天气中太阳直射下,车厢内若放置含酒精的香水、打火机、碳酸饮料等易引起爆炸。之前保险公司接到一司机报案,司机将一罐可乐落在汽车里了,可乐罐在高温的车厢内爆炸,炸坏了内饰,也弄脏了所有坐垫。“这种情况就不在车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工作人员称,前阵子他们遇到一司机因汽车水箱开锅,匆忙打开水箱盖子散热,手臂被冲出的炙热蒸汽烫伤,最后只能植皮治疗,可惜的是也得不到保险理赔。“水箱开锅不在车损险投保范围内,高温天气汽车散热慢,水箱的水温会升高。看到引擎盖冒蒸汽时,司机就应该靠边熄火停车3分钟以上。最好请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事故,若一定要自己处理,必须等水温降到90℃以下,且要有防护措施。”

  穿拖鞋、犯困时开车都很危险

  夏季还有些交通事故是因司机不当行为造成,虽然可以获得全额或部分理赔,但汽车折损的价值是难以弥补的。其中穿拖鞋是较常见的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之一。据一家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徐先生称,他们夏季接到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因车主穿凉拖和拖鞋开车引起的。“遇到紧急情况,脚从油门平移到刹车踏板上时,踏板很容易卡在拖鞋和脚跟之间,十分危险。”夏季也是易犯困的季节,很多司机下午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开着开着眼皮就开始耷下来了,另外这个季节易患空调病和热感冒,司机吃了感冒药也易犯困,此时开车就很危险。“出事后即使成功理赔了,损坏的汽车肯定较之前贬值,赔进去的人力、时间和汽车折旧价值算下来,车主总归是不划算的。”徐先生提醒司机,夏季开车要避免这些不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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