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超车一定要慎重,绝不可以像在一般道路上那样随意超车。车辆在高速状态下,转向盘稍微转动,车辆行驶方向改变量会很大;高速行驶中超车只有瞬间的工夫,超车及被超车驾车者容易出现观察不够或判断失误而发生危险。
①超车前应通过车内和车外的后视镜认真观察超车道上有无后续车辆,同时,注意前车是否也要超车。在确认后方安全的情况下开启左转向灯,夜间还需变换使用远、近光灯。
②发出超车信号后,不要急于变更车道,而应再一次观察前、后车周围的情况,保持与前、后车均有足够的距离(一般为70m左右),然后平稳地转动转向盘,以较大的行车轨迹加速驶向行车道。
③车辆驶入超车道后,应避免拖延时间,当与行车道上的前、后车辆保持有足够的距离时,开启右转向灯后平稳地驶回行车道。
④掌握正确的超车时机。如果自己驾驶的车辆与车流中 的车辆性能相差不多的话,能不超就不要超车,否则不但不能使你全程的行驶时间缩短多少,而且很有可能将自己置身于反复超车与被超车的危险境地。只有当车辆的技术状况与前车相差很大,并能在超越后迅速将其甩开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在恰当的时机将其超越。
⑤超车时要注意并行及后续车辆的情况。如果感到确有必要超车了,你必须确认超车道上的安全距离内(l00m以上)没有其他车辆,同时还必须确认同行车道上没有车辆企图超越本车。为保证这两点,驾车者必须使用车内的后视镜和车两侧的后视镜观察。同时有一点必须说明一下,由于后视镜存在盲点,为确保无误,有必要以眨眼的工夫转脸用眼扫视一下后视镜,以消除盲点。
⑥超车时使用转向盘要平稳。高速公路上猛打转向盘是很危险的,在超车时更是如此。随着车速的提高,在转过相同的弯道时,转向盘的转动量是逐渐减小的,这是高速公路不能过猛转向、采用大弯道变更车道的直接原因。超车过程应该是紧凑和一气呵成的,如果在200m以内有车,可以连续地超越;否则,反复变更车道、来来回回是非常危险的。
⑦超车后要尽快返回原车道。在安全完成超车后,要尽快地返回原车道。为了保证车辆的行驶顺利和安全,与超车道上车流速度不同的车辆,切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这样既不干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又对本车辆安全有保障。
驾车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不良意识的驾车者往往是在你车后时迫你快开,在你车前时又不愿被超车,如果被超马上反超,结果使你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返回原车道后,要有正确的心态,允许后车超越自车。
⑧不准危险情况下超车。如右侧超车、弯道、恶劣环境、拥挤条件下超车时非常危险。若前车左右摆动可能是疲劳驾驶或故障车,常常偏离其行驶的车道。超越此类车时,应先鸣喇叭,并打开超车信号灯,观察前车的动态。发现前车返回行驶车道行驶,并充分判断前车己发现后车超车的意图,应抓紧时机及早超车。若经鸣喇叭、发信号后前车仍在“画龙”,应打消超车的念头,并拉大车距以避免危险。
①弯道行驶。高速公路除了因地况形成弯道外,为了防止驾车者打磕睡,减少夜间眩光,间隔一段距离也设置弯道。车辆在弯道上行驶时,弯道外侧处于驾车者视野的前方,驾车者注视点将投向弯道外侧远地点,容易造成对距离和弯度(曲率半径)判断的失误,如果速度控制不当,容易发生危险。
遇到弯道应适当降低车速,严禁在弯度小的弯道上超车。左转弯道行驶时,驾车者直视距离变短,最好不要超车。
②坡道行驶。与普通公路相比,高速公路坡道的坡度一般不是很大,车辆上坡时,由于行驶阻力的作用,车速逐渐下降,因此驾车者很自然地意识到在上坡。但是下坡时驾车者不容易察觉。随着车速的逐渐加快,驾车者的视野越来越窄,对坡度估计的误差也将更大,导致车辆超速下坡,容易发生危险。夜间行驶时情况更甚。
通过观察道路标志,如“坡道”和“坡度%”等标志便可知晓是否在坡道行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控制车速。注意控制下坡车速,不能靠估计,要观察车速表的显示,确认速度在安全范围内。不允许在下坡转弯路段上变更车道、超车;在设有爬坡车道的上坡路段,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应在爬坡车道上行驶,速度较快的小型客车不可随意驶入爬坡车道.
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停车规定,维再共秩序,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注意保持随时驶出的间距。车辆需要停放时,应察看好停车地点,减速靠右,根据停车地点的停放形式采取相应的方法,把车驶入停车位置。
在公路上停车首先要选好停车地点,一般应选择平坦、宽阔、交通情况简单、视距较长和不影响其他车辆交会的地段停车,如图2-57所示。在交通规则中不允许停放的地点坚决不能停车,即使在条件好的地点;因为故障停车,也要及时将车推走。

此外,与其他车辆靠近停放时,至少应保持2m的车间距离,不得与其他车辆在道路两侧并停。
1.汽车停放形式
汽车在城市道路上停车时,应按顺序停放,注意排列整齐,井保证随时驶出间隔。通常停车的方式有直线停放、90。停放、45。停放三种形式,如图2-58 (a), (b), (c)所示。

2停车注意事项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面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如图2-59所示。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如图2-60所示。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7)车辆在行驶途中因故障需要停车时,应迅速将车移至安全地段,以避免妨碍交通。如车辆无法移动,应在车辆前后设置标志,以引起过往车辆注意,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夜间停车或在大雨、大风、大雾的天气中停车,还应打开示廓灯,如车辆有双闪灯装置,要打开双闪报警灯。